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设立报社记者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并确有采访需要;

报社具备有效管理记者站的条件和能力;

记者站记者须是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的报社专职人员;

记者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记者站具有维持日常工作的资金来源;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