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托收统一规则(1978年) 3. “付款人”,就是根据托收指示书,向其作出提示的人。 第十条 托收统一规则(1978年) 第十条 3. “付款人”,就是根据托收指示书,向其作出提示的人。 第十条 关于跟单托收中包括有远期付款的汇票,该项托收指示书中必须载明在承兑后 抑或在付款后将商业单据交给付款人承兑交单或付款交单(D/AorD/p)。 如无此载明,商业单据只有在付款后交付。 付 款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