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托收统一规则(1978年) 3. “付款人”,就是根据托收指示书,向其作出提示的人。 第八条 托收统一规则(1978年) 第八条 3. “付款人”,就是根据托收指示书,向其作出提示的人。 第八条 托收指示书应载明付款人或提示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如该地址不完整或不准确 ,代收行可在其自身不承担义务或责任的前提下,尽力查明其确实地址。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