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维持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资质情况;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质;

维持治疗机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维持治疗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维持治疗药品使用、存储、销毁和安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