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 第二章 机构 第七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机构 第七条 其他性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性病防治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负责所在地区性病的监测,以及性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性体检; 对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 开展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培训性病防治专业人员。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