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其他性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性病防治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负责所在地区性病的监测,以及性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性体检;

对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

开展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培训性病防治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