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支持再制造的专项资金,在构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前提下,主要采取补贴的方式支持旧件回收及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及产业化发展。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