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復員建設軍人安置暫行辦法(1954年) 3、 必須住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批准,介紹入當地衞生院、醫院醫治,個別需要轉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審核報省(市)衞生部門批准後,方可介紹入省(市)醫院醫治。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原籍衞生部門負責,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本人負担。對於個別無力負担的,可經原籍縣(市)人民政府批准酌予減免,減免的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原籍縣(市)衞生部門墊付後,向同級民政部門報銷。 二十一、 復員建設軍人安置暫行辦法(1954年) 二十一、 3、 必須住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批准,介紹入當地衞生院、醫院醫治,個別需要轉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審核報省(市)衞生部門批准後,方可介紹入省(市)醫院醫治。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原籍衞生部門負責,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本人負担。對於個別無力負担的,可經原籍縣(市)人民政府批准酌予減免,減免的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原籍縣(市)衞生部門墊付後,向同級民政部門報銷。 二十一、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復員建設軍人參加工作的單位,應教育他們珍重自己的榮譽,積極生產和工作,密切聯系羣衆。復員建設軍人應當同羣衆同樣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勞動紀律,不能有所特殊。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