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由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