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有关证券管理的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