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意见(2001年) 2、

2、 做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师资培训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师资培训的规划,确保师资培训工作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同步进行并适当超前。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要将新课程培训作为正在实施的“继续教育工程”中各级骨干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改革目标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等。在培训方式上,要倡导培训者与教师的平等交流、对话,了解他们的疑惑和困难,并结合教师的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