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在其政府网站设置资质管理专栏,公开资质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受理情况、审查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公布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