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评价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评价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评价机构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对相关社会责任负责,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得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