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年) 三、 健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信息公开机制 (十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年) (十四) 三、 健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信息公开机制 (十四) 公开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信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发生重大变动、不落实“三同时”及违法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等违法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对违法建设单位下达的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追究以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信息。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