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年) 三、 健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信息公开机制 (十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年) (十二) 三、 健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信息公开机制 (十二) 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时,应当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门意见等,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