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二、 审核程序 (三)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三) 二、 审核程序 (三) 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前,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发生变化的,须重新提出总量指标、替代削减方案及相关文件,按有关程序重新进行审核。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