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对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