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2016年) 第七章 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201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指引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三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