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201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