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2016年) 第五章 监测及预警 第二十四条 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监测及预警 第二十四条 广西保监局对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提交的分支机构运营状况报告进行审核,并运用非现场监管、调研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核查报告的真实性,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应报未报的不良类分支机构及相应处理措施。 广西保监局运用日常监管获取的数据核查分支机构的分类结果,对不准确的分类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