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入网的申请和认定 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入网的申请和认定 第十一条 入网认定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对申请单位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