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