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2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举行听证: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撤回听证申请的;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

当事人死亡或者作为当事人的法人、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听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