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20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应当依法加强统计力量,配备专职或者指定兼职统计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完成统计任务的专业知识。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