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出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节目出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 逾期未办理核发换证手续的,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