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

具有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制度;

资费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及相应网络资源;

有长期提供传送服务的信誉和能力;

有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