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