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年检合格后,由年检部门在频率执照上盖章通过。

年检不合格的,要在六个月的限期内纠正。期限届满,由年检部门进行检查,合格后盖章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