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 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 第二十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根据国家需要可以调整、撤消规划频率。对现行使用频率,原指配单位可以在与使用单位协商后,调整或收回。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