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三条 广电标准委组织对标准送审稿等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形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函件审查。对涉及专利的标准送审稿应采用会议审查的方式。 采用会议审查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审查意见。涉及专利的审查内容还应包括标准相关专利材料的完备性。 采用函件审查的,应当填写函审结论,并附全部函审单。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