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标准体系建设与标准项目设立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标准体系建设与标准项目设立 第十七条 对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和业务发展急需的标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可以指定有前期研究基础和科研成果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标准制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