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标准化管理 第九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统筹组织管理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第十条 省(区、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第十一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成立或调整从事全国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