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第五节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节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第五节 隔离平行运行 第四十三条 实施隔离平行运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四十四条 当监视雷达和地面设施符合《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中有关进近类型的相关标准时,可以在平行跑道隔离平行运行中实施下列类型的进近: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