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195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195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发布施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