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5年) (十)

(十)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完成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