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5年) 九、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5年) 九、 九、 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作出修改 (一) 删去第十八条第二款。 (二) 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 (三) 第四十条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修改为“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 (四) 第四十七条中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修改为“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引用法条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 (十)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