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依法受理并完成办理的投诉,具体信息包括:

投诉人的姓氏、全国12315平台ID、电话号码后四位;

被投诉人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诉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方式;

投诉时间、争议发生时间、投诉问题、投诉请求;

办结时间、处理结果、处理投诉的市场监管部门。

前款所称处理结果,包括达成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的。

消费者投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且在全国12315平台明确选择反映平台内经营者问题的,一并公示平台内经营者名称。消费者投诉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且在全国12315平台明确选择所属平台的,一并公示平台名称。

被投诉人系依法不需要办理或者尚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示其店铺(含网店、直播间等)名称、经营者姓氏及实际经营地址。

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可以一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