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