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代理机构综合性管理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代理机构统一登记和信息公示工作;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