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条件、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业务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服务。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受聘于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招标代理业务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服务。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受聘于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