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四条 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