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三章 资质等级及标准 第十三条 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质等级及标准 第十三条 丙级投资咨询机构可从事第五条规定的限额以下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第五条规定的规划咨询业务除外。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