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中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