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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序号

3. 专用网单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和跨地区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同与其有直接网络连接关系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使用后者的国内NO.7信令点编码。专用网单位也可以同预期有直接网络连接关系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使用后者的本地电话网千层或百层码号。

序号

10

项目名称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设置和调整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

许可条件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
3.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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