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序号
序号
5
项目名称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许可条件
申请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
项目名称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许可条件
申请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