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三、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三、 三、 延续、变更及补办程序 (一) 延续程序 1. 申请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 2. 原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二) 变更程序 1. 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 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3. 原资质证书。 (三) 补办程序 1. 资质证书补办申请表。 2. 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序号 (一)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 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三) 从事通信建设工程建设或者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审核工作。 (四) 近2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 (五) 取得《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程序和期限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