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2009年)
发布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通信业及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充分发挥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