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2009年) 10. 其他可以委托的事项。 四、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2009年) 四、 10. 其他可以委托的事项。 四、 建立健全有效的联系沟通机制 (十一) 建立协会参与政策制订的征询机制。政府在出台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技术法规前,要采取召开征询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和征求有关协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 (十二) 建立重点联系协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协会的工作能力,选择部分协会作为工业、通信业及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重点联系协会,形成长效工作联系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明… (十三) 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向重点联系协会发布相关文件,传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精神和重要工作情况。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协会座谈会,沟通情况和动向… (十四) 加强和完善协会信息报送工作。围绕行业发展动态、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协会工作等重点,组织协会报送有关信息和报告。建立顺畅的信息传送渠道,协会上报的行业发展重大信息要及… (十)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