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2009年) 10. 其他可以委托的事项。 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2009年) 五、 10. 其他可以委托的事项。 五、 积极推动协会加强自身建设 (十五) 推进协会改革与发展。鼓励协会按照自立、自主、自养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各项内部制度。支持和帮助协会… (十六) 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引导协会队伍向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注重老中青相结合,吸收行业中的专家、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人才到协会工作,充实研究力量和专业人才,促… (十七) 指导协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协会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等指导原则和政策措施,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的各个方面… (十八) 改善协会发展环境。工业、通信业及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协会的联系,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能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发挥本地区协会作用的具体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四)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