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双创示范”政策意图和要求确定,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示范城市双创环境、满意度等方面,体现相关性、客观性、重要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