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2002年) 第二章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200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调查申请 第五条 国内企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企业、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规则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贸易壁垒调查的申请。 第六条 申请贸易壁垒调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书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第七条 申请书应当附具下列证据材料并说明其来源: 第八条 申请人可以在外经贸部作出立案决定之前撤回申请。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